1、开具红字信息表申请
解析: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,提供两种申请方式: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,具体情况视购买方是否抵扣而定。
我是购买方申请:对于购买方申请,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,其他项需要手工填写。
我是销售方申请:对于未抵扣发票(已抵扣必须购买方申请),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,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。
第一步:进入开票软件——【发票管理】——【红色信息表】——【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】——选择【购买方申请】,填写【已抵扣】或【未抵扣】。
第二步、当选择已抵扣时,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,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,点击“下一步”进入填开界面;选择未抵扣时,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原蓝字发票的征税方式,选择日期,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。
对于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,纳税人可以直接点击【上传】,税务机关联网审核,等上传提示【审核成功】后,直接在【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】中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。
2、开具红字发票操作
| 第一步
点击【发票管理】-【负数发票填开】点击【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】按钮,选择已审核下载的红字信息表,点击【确认】。
| 第二步
备注栏出现:对应红字信息表编号*********,点击【开具】按钮。